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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10:41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通知,4月2日,洛南县检察院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规定精神,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开展了向中国人民银行洛南分行送达《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白红星同志全程参与此次活动。白红星同志指出,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制度的推行,有利于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提升了司法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密切了司法活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通过这次活动,该院广大检察干警深刻意识到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的重要性。
该院第二检察部王建高主任强调,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坚持以“做好人民监督、促使司法公正”为原则,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要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使人民监督活动深入人心。二是要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达到“办案透明、过程公开”的目的,三是要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确保人民监督员行驶监督权力时“不越位,不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