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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19:57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承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12月31日下午,由聊城市司法局主办、东昌府区司法局承办的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在聊城公园广场举行。聊城市司法局、东昌府区司法局、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昌府区民政局等13家单位参加了集中宣传。
宣传活动中,各参加单位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播放民法典视频、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宣传册、民法典挂历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如侵权责任中的“高空抛物”“侵害他人隐私”“离婚冷静期”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文等。活动现场共发放民法典宣传册2000份、挂历300份、其他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
聊城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此次集中宣传,重点对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新规定进行了普法宣讲,进一步强化了群众对《民法典》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了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采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信心。
在活动现场,市民王先生拿起一本《民法典之50问答》的宣传册认真地读了起来,他对记者说:“这个小册子做得很好,里面的典型案例都是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我得好好学习学习。”